《关于音乐工作者规范管理自身行为的倡议书》

2024-09-17

在2024华韵视听大会开幕式上,中广联合会音乐委员会会长张宏光代表中广联合会音乐工作者现场发布了《中广联合会音乐从业者职业道德规范倡议书》,并呼吁社会各界音乐工作者遵守道德规范,践行职业道德,努力创作出更多优秀的音乐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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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音乐委员会

《关于音乐工作者规范管理自身行为的倡议书》

(全文)


各位业内同仁:

    作为一名音乐工作者和创作者,我们肩负着传承文化、启迪心灵、服务社会的重要使命。为了维护音乐行业的良好风尚,促进广播电视音乐艺术的繁荣发展,进一步加强我会会员及音乐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规范自身行为。我会特制定以下道德规范,以指导我们的行为和创作实践:

一、爱国爱民

    作为音乐工作者和创作者,我们要始终坚守爱国为民的初心和使命。我们要热爱祖国,热爱人民,以音乐为载体,表达我们对国家和人民的热爱之情。我们要深入生活,关注社会,反映人民的心声,为人民创作出更多优秀的音乐作品。

二、坚定文化自信

    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中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作为音乐工作者和创作者,我们要坚定文化自信,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音乐文化,同时也要学习和借鉴世界各国的音乐艺术成果,推动中外音乐文化的交流与融合,不断推动音乐艺术的创新与发展。

三、潜心创作耕耘

    音乐创作是一项艰苦而神圣的事业。作为音乐工作者和创作者,我们要始终保持对音乐的热爱和敬畏之心,潜心钻研音乐创作技巧和艺术表现手法,不断提高自己的创作水平和艺术修养。我们要勤奋耕耘,不畏艰辛,勇于创新,敢于挑战,努力创作出更多具有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音乐作品。

四、追求德艺双馨

    德艺双馨是音乐工作者和创作者应该追求的目标。我们要注重道德修养,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保持良好的个人品德和艺术品格。同时,我们也要注重艺术修养,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艺术水平,努力创作出既有思想深度又有艺术魅力的音乐作品。

五、倡导团结向上

    广播电视音乐事业是一个集体的事业,需要广大音乐工作者和创作者共同努力、团结协作。我们要树立团结向上的精神风貌,加强相互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形成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我们要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和创作权益,维护音乐行业的公平竞争和良好秩序。同时,我们也要积极参与音乐公益事业和社会文化活动,为推动社会文明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作为音乐工作者和创作者,我们要时刻铭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遵守道德规范,践行职业道德,努力创作出更多优秀的音乐作品,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丰富多彩的精神食粮,为推动广播电视音乐事业的繁荣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音乐委员会

二零二四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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